2016年1月19日星期二

官媒指桂民海涉撞死學生畏罪潛逃 去年自首



銅鑼灣書店老闆桂民海、股東李波等5人於去年10月開始接連離奇失蹤,引起社會高度關注,事件至今日(17日)有新發展。內地官方媒體報道,去年10月於泰國失蹤的桂民海,原來於同一月份已返回內地,就2003年在浙江寧波醉駕撞死一名女大學生的案件向內地執法部門自首。報道又引述桂民海指,決定投案自首時已做好承擔法律責任及接受任何處罰的準備,又形容此舉是其個人自願的選擇,和任何人無關,不希望任何個人及機構介入或干預其回國一事,甚至進行惡意炒作。
在桂民海返回內地投案自首的消息傳出後,有傳媒晚上報稱獲得曾指以「自己方式」返回內地的李波,其最新一封兩頁家書,披露是自願到內地配合調查,並於最近知悉桂民海「個人的歷史很複雜」,而且涉及其他犯罪;李又認為,桂民海「在品德上是個極其不要得的人」,直指被桂民海所累,再次呼籲各方不要將其自願回內地配合調查一事放大炒作。及至深夜時分,外界更流傳據稱是桂民海女兒的聲明,聲稱父親不可能自願投案;有泛民議員質疑,官媒最新曝光的內容似是「堆砌解釋」,促請港府繼續跟進並了解事件始末。
內地官媒今晚報道,刊出一份被告人名為「桂敏海」(香港稱︰桂民海)的刑事判決書,指96年取得瑞典國籍的桂民海,03年12月在寧波經商期間,於一次飯局後自行開車經過某大學時將一名女大學生撞倒致死,而於翌年8月,桂民海被內地法院判有期徒刑2年、緩刑2年,據稱由於擔心要入獄,桂民海遂在同年11月,即法院判決後、民事賠償未全部執行完時,「按精心設計的計劃,冒用他人的身份證,以出境旅遊的名義偷越國境,輾轉多國,一直潛逃在外。」法院於06年撤銷桂民海的緩刑,收監執行原判的2年有期徒刑,公安機關遂展開網上追逃。
報道又引述桂民海指,自從離開內地後,當得知父親病重時,「自己不止一次想回國自首」,直至去年6月父親去世,桂民海稱未能返回內地為父親奔喪,形容是「很大的觸動」,加上其母親亦已80多歲,桂民海感到「百般思念、日夜煎熬,心裡總是有一種很強烈的愧疚不安」,又希望在母親有生之年再見一面,因此於去年10月,桂民海決定到內地公安機關自首。
報道又引述桂民海的悔過書,指其要承擔自己的法律責任及願意接受任何處罰,要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最誠摯的道歉,而他亦會盡有生之年贖罪。桂民海又希望各方包括瑞典方面在內,能夠尊重其權利及隱私,讓其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。報道於最後又稱經偵查,桂民海另外涉嫌其他犯罪,相關涉案人員正在配合調查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泛民議員陳家洛表示,現時無法判斷消息的真確性,因為如事件「一早咁清楚,一早應該做功夫」,現在就似是「堆砌解釋」,及故意讓人聯想有關人士有犯罪紀錄,並非好人,以減低公眾關注及為港府減壓。
建制派議員黃國健認為,內地官媒的消息「信者自信,不信者自不信」,但他估計,多數人會選擇不相信,又相信在未有較合理的解釋前事件都難以平息。
本港保安局表示,沒有人就桂民海失蹤事件在香港報警,而內地與本港兩地的執法機關有溝通機制,當局暫時未有進一步消息。本港警方則指,由於早前接獲的3宗懷疑失蹤人士案件,不包括桂民海在內,故暫時未有資料更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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